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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黑龙江:跨地域司法协作保障未成年罪犯受教育权

时间:2025-09-23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他在未管所“特殊考场”参加了中考

  黑龙江:跨地域司法协作保障未成年罪犯受教育权

  “提笔的时候手有点抖,但想到检察官叔叔说‘这是改写人生的考试’,我就平静下来了。”近日,当未成年罪犯小文(化名)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内接过那份迟来的初中毕业证书时,这个一度对未来失去希望的少年,眼中重新燃起了光芒。

  2023年9月,小文因涉嫌犯罪,经黑龙江省通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决生效后,小文在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接受矫治。尚未成年的他,正处于义务教育的关键阶段。哈尔滨市滨江地区检察院派驻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检察室检察官在日常履职中,发现小文符合“14至17周岁未成年罪犯可参加考试获取初中毕业证”的政策条件。

  “对在押未成年人而言,完整的义务教育不仅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更是他们重塑自我、回归社会的重要基石。”检察官着手帮小文搭建一条特殊的“求学通道”,但由于高墙之内环境特殊,在押人员参加中考、获取毕业证面临着信息闭塞、流程梗阻、协调困难等诸多现实阻碍。

  “不能让他因为特殊境遇,在人生的起跑线上彻底掉队。”滨江地区检察院与通河县检察院启动联动机制。

  今年6月,一场跨地域的司法协作迅速展开:通河县检察院前往县教育部门和相关学校沟通,详细说明了小文的案件背景、在押期间的思想转变与悔改表现等情况,并反复阐释保障未成年在押人员受教育权的法律意义与社会价值。最终,该县教育部门与学校同意让小文参加中考。

  与此同时,滨江地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官成了小文的“考前辅导员”,帮助小文进行考前辅导与心理建设,以平稳心态迎接考试。

  全市统一中考结束后,一份专属的补考试卷被送往未成年犯管教所。在检察机关的监督和未成年犯管教所的严密组织下,一间临时改造的“特殊考场”启用。考试结束后,通河县检察院检察官持续跟踪,确认小文补考合格、达到毕业标准后,第一时间对接学校,全程协助办妥毕业手续。

  如今,手持初中毕业证的小文,已为未来做好了规划。“有了毕业证,我才能在刑满释放后去学手艺,以后靠自己吃饭,再也不犯傻了。”小文的话语中透露着对未来的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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